这一点我们需要注意
a.
参数和返回值为string、动态数组类型时,DLL和EXE都要把ShareMem作为.dpr工程的第一个单元引用。当然最好是不要使用
string、动态数组类型,可以改用PChar、数组指针类型,如果是混合语言编程使用的话,就一定不能用string、动态数组类型。这样做的原因是
DLL和EXE的内存管理器(MemoryManager)不是一个,而string、动态数组类型是通过引用计数由Delphi自动进行内存管理的,它
何时分配何时释放,我们不能显式的知道的,DLL分配而EXE释放的话,这样就出问题了。用ShareMem就是为了让它们统一使用一个内存管理器进行内
存分配释放。 关于DLL和EXE内存管理器不同这一点,非常重要!
b.DLL和EXE的VCL类体系不是一个,它们各自有一套,因此,从EXE传递过去的对象,要在DLL中用is判断类型和as作类型转换,那都不能得到期望的结果。
如果是bpl,就不会有这个问题
c.DLL中应用ADO、窗体(模态、非模态、MDI子窗体)、线程等的一些相关问题与今天的主题关系不大,就不作多讲了。参考DLL的详细论述请参考《Windows核心编程》第19、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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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Delphi制作DLL复用文件的建议
在公司里有一些需要制作DLL的场合,因为熟悉、方便和简易,大多数使用Delphi来制作。现在就这个主题提出一些个人建议。
尽 量使用标准DLL接口。指的是传递的参数类型及函数返回类型不能是Delphi特有的,比如string(AnsiString),以及动态数组和含有这 些类型成员的复合类型(如记录),也不能是包含有这些类型成员数据成员的对象类型,以避免可能的错误。如果使用了string类型或动态数组类型,且调用 方不是Delphi程序,则基本上会报错。如果调用方是Delphi但调用方或被调用方没有在工程文件的第一包含单元不是ShareMem,也可能会出 错。
如果调用方是Delphi应用程序,则可能可以使用不包含禁止类型(string, 动态数组)数据成员的对象作为参数或返回值,但也应尽量避免。
如果调用方与被调用方都是Delphi程序,而且要使用string或动态数组作参数,则双方工程文件的第一包含单元必须是ShareMem。(C++Builder程序的情况可能与此相同,不过没有测试过。)
如果调用方不是Delphi程序,则string、动态数组、包含string或动态数组的复合数据类型及类实例,都不能作为参数及返回值。
因此,为了提高DLL的复用范围,避免可能存在的错误,应当使用标准WIN32 API标准参数类型,以前使用string的变量,可以使用PChar(s)转换。动态数组则转换为指针类型(@array[0]),并加上数组的长度。
如果因为调用方与被调用方都是Delphi程序,为了编写方便,不想进行上述转换,则推荐使用运行时包的形式。运行时包可以保证动态分配数据的正确释放。这样因为其扩展名(.bpl),显出该文件仅限于Delphi/C++Builder使用(不象DLL)。
其 次,尽量避免使用overload的函数/过程作输出,如果同一操作有多个方式,则可以让函数/过程名有少许差别,类似于Delphi中的 FormatXXXX、CreateXXXX等函数及方法,如CreateByDefaultFile, CreateDefault。
最 后,作为DLL的提供者,应当提供直接编程的接口文件,如Delphi中的.pas或.dcu(最好是.pas,因为可以有注释)、C及C++中的.h 和.lib。而不是让使用者们自己创建。如果非要有overload的函数/过程,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另外,作为Delphi应用,提供的.pas文件 可以是提前连接的(使用external指定DLL中的输出函数),也可以是后期连接的(使用LoadLibrary、 GetProcAddress),DLL提供者提供编程接口文件,既显得正式(或HiQoS),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