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成员函数后面加 const,表明这个函数不会对这个类对象的数据成员(准确地说是非静态数据成员)作任何改变。
在设计类的时候,
一个原则就是对于不改变数据成员的成员函数都要在后面加 const,而对于改变数据成员的成员函数不能加 const。所以 const
关键字对成员函数的行为作了更加明确的限定:有 const 修饰的成员函数(指 const
放在函数参数表的后面,而不是在函数前面或者参数表内),只能读取数据成员,不能改变数据成员;没有 const
修饰的成员函数,对数据成员则是可读可写的。
在类的成员函数后面加 const ,则常量(即 const)对象可以调用 const 成员函数,而不能调用非const修饰的函数。正如非const类型的数据可以给const类型的变量赋值一样,反之则不成立。
对于const成员函数,"不能修改类的数据成员,不能在函数中调用其他不是const的函数",这是由const的属性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