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host
来源:知乎
最近看了点贝叶斯的东西,回来答一波就当复习。我认为贝叶斯的思想是执果索因,就是在知道结果的情况下去推断原因的方法。通过现象(结果)去推断事情发生的本质(原因)。仅有假设产生结果可有两个原因,A,B . 这里假设A,B = {原因} H = {结果}
全概率公式:H发生的可能性
P(H) = P(H|A)P(A) + P(H|B)P(B)
贝叶斯公式: 在H发生的情况下,是A促成的可能性
P(A|H) =
举个简单的例子:村子有且仅有两个小偷,小A和小B,根据统计A偷东西的可能性是0.2,B偷东西的可能性是0.8。如果A去偷,偷成功的概率是0.8, 如果B去偷,偷成功的概率是0.3。如果村子丢了一件东西,A和B谁是嫌疑犯的可能性更大?
H={丢东西}
A = {A去偷东西}
B = {B去偷东西}
P(A) + P(B) = 1
A,B两人偷东西可能性 P(A) = 0.2 P(B) = 0.8
这个可以从当地的派出所的案底可以统计出来,根据这两人的作案事件占比可以分析出来
A , B两人得手的可能性 P(H|A)=0.8 P(H|B)=0.3,
这个是可以根据以往这两人偷东西的能力分析得到,A的脑子可能聪明,能力大,B能力不行
那么,村子里丢东西的可能性就是 P(H) = P(A)P(H|A) + P(B)P(H|B) = 0.4
那么如果是A偷得,知道了结果H, 则可表示为 P(A|H) = = 0.4
同理,如果是B偷的,丢东西的情况下,是B偷东西的概率是P(B|H) = 0.6。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A的脑子好,但是不经常出手,B虽然能力差,但是他是个惯犯,所以他偷的可能性大。最后可以请B喝个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