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封闭原则(The Open-Closed Principle,简称OCP)或者叫开-闭原则,意思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即对于扩展时开放的(Open for extension),对于更改是关闭的(Closed for modification)。
这样的设计可以实现面对需求的不断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版本。
开放-封闭原则的意思就是说,你设计的时候,时刻需要考虑,尽量让这个类是足够好,写好了就不要去修改了,如果新的需求来,我们增加一些类就完事了,原来的代码能不动就不动。但是绝对的修改封闭是不可能的。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关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那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这些变化。
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并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个抽象本身一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