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的基本概念
继承:就是扩展已有类的功能,在继承中分为子类和父类,父类有时候又称为超类(super class),子类有时候也叫做派生类
继承的基本语法: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2)继承的限制
Java中不允许多重继承: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不能继承多个父类。
Java中可以多层继承。继承中子类不能访问父类的私有操作,而只能继承全部的公共操作。如果要访问父类的私有方法可以通过一个普通方法,此方法包含私有方法。
(3)继承子类的实例化
首先执行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如果没有定义,则编译时会出错误),然后调用子类中的成员对象,最后执行自己的构造方法。子类的构造方法实际上隐藏了一个super()语句。
如果父类中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而只有含参构造方法,那么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需加一个super(参数),
(4)方法的覆写
方法的覆写发生在继承的关系中,子类覆写父类中的相关方法。
子类定义了与父类同名的方法,称为方法的覆写,在方法覆写的时候子类中覆写的方法其权限要比比父类中被覆写的方法权限低。
private<default<public
如果子类中覆写了父类中的方法,那么在子类实例化对象时,调用的永远是子类中被覆写的操作,如果父类中使用了private权限,而子类中使用了default权限,那么这不是覆写而是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了一个方法,即子类与父类中同名的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方法。
如果希望调用父类中被子类覆写过的方法,则只能通过super.方法()的形式调用。
(5)属性的覆盖
子类中声明了父类中同名的属性,称为覆盖
属性中的覆写只用子类与父类中的属性名相同即可,数据类型可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