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后期限》里,最主要的几个人他们都做了些什么呢?为什么他们之间的配合会产生一个如此成功的结果?
- 所有这一切是创造者:元首
- 间谍 & 绑架者:莱克莎
- 本书第一主角:汤普金斯
最初,元首想用自己的钱来获取绝对的权威,然而后来他发现自己错了,于是才有了后面所有的故事。书中一直没怎么描写元首,甚至都没有提到找汤普金斯来做这一切是不是他的主意,只在开始时可以看到一些,他应该也是写过很多程序的人,有很多钱并善于利用这些钱。那我们来看他都做了些什么:因为他以前就是做IT的(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IT这个词),所以他可以看到其中的商机,选择了一个非常正确的方向;他找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助手--莱克莎;他去资本市场打拼,最终得以上市。这是一个真正的领导者,做了三件事:选择一件正确的事,选择一个(些)正确的人,发挥自己的长处而非直接做事。
一直奇怪莱克莎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几乎所有能够解决某一领域问题的专家都逃不过她的手掌,在项目中,虽然有马克夫准是“人力资源库的管理者”,但在人员方面,她的贡献还是最大,她总能找到非常合适的最高层,然后把其他的事交给别人。因此:你可以对项目不熟,你也可以什么都不干,只要你总能找到合适的人,那你一定是成功的。比较奇怪的一点:莱克莎仅凭一面之缘就记下汤普金斯,并且在需要的时候把他收下,可是她凭什么确定这个人就一定能胜任?呵呵,她是一个间谍,有着非一般的洞察力,在现实中,这种能力也非常重要,但怕是没有人可以做到她这种程度。另外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事,几乎没有一个来摩罗维亚的高人是明确自愿来这个地方的,欺骗、绑架……无所不做,是否也说明一个问题:关键的人物总是无法通过普通的招聘程序寻到,总是要一些非常手段才可以得到?
可怜的汤普金斯先生是最累的一个,要负责项目中所有的事,要找到合适的工作的人,要对最后期限负责,要应付项目中各种问题,还要应付各种人如贝洛克之流。他也是幸运的,资金、人员、设备他全都有,而且还总有莱克莎送来合适的人解决当前的问题。他最大的优点可能就是善于学习和敢于打破常规了。
元首的资金和开明,莱克莎敏锐的洞察,汤普金斯的勇气,再加上其他很多人的帮助,终于促成项目的成功。最终大家都得到了什么?对元首来说,项目根本就是不重要的,他要的是结果,他只管收钱,只是为了完成资本的一次次上升。汤普金斯收获金钱之外,还得到了对他一生都影响巨大的很多经验。莱克莎最可怜,最大的贡献换来那一点可怜的钱。当然汤普金斯和莱克莎还获得了爱情,这应该算是最大的收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