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第60题
某台计算机的CPU主频为1.8GHz,如果2个时钟周期组成1个机器周期,平均3个机器周期可完成1条指令,则该计算机的指令平均执行速度为(60) MIPS。
A.300 B.600 C.900 D.1800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计算机性能度量方面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根据题干:计算机的CPU主频为1.8GHz,2个时钟周期组成1个机器周期,平均3个机器周期可完成1条指令,则执行一条指令需要2x3=6个时钟周期,CPU的主频为1800MHz,因此执行速度为1800/6=300M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