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基本思想是数据抽象和封装
1.this
成员函数通过一个名为this的额外隐式参数来访问调用它的对象,当我们调用一个函数的时候,用请求该函数的对象的初始化this。
如果某个类的名字为sale,某个对象为total,成员函数为isbn
total.isbn()可以理解成sale::isbn(total);
任何自定义名为this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因为this总是指向"这个”对象,所以this是一个常量指针,我们不允许改变this指向的地址。
定义一个返回this的类
class sale{
public :
int x;
sale &th(){
return *this;
}
};
2.
引入const成员函数
我们在类内定义这样一个函数。
int isbn()const{return this->book;}
const关键字作用于函数时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修改隐式指针t,his指针的类型。
(1).默认情况下this指针是指向类类型非常量版本的常量指针。这句话的意思是this是一个常量指针,指向的地址不可以改变,但指向的类的内容可以改变。
(2).在默认情况下我们不能把this绑定到一个常量对象上面,也即是我们不能再常量对象上调用一个普通成员函数。
(3).类中必须要有自己写的构造函数,这种类才可以声明const对象。
3.
构造函数
如果一个类名为point,有一个int型成员名为a,一个char型的成员名为b,那么构造函数可以写成如下形式。
point(int a,char b):a(a),b(b){};
point():a(0),b(0); //默认构造函数
用构造函数做隐式转化
构造函数可以接受一个参数的传入时,可以将此种类型对象隐式转化为此种类。
class gaofang{
public:
string x;
gaofang(const string x):x(x+"sa"){};
};
string cmp(gaofang a){
return a.x;
}
调用函数的时候可以这样调用
cmp(string("sa"));
但不可以这样
cmp("sa");
因为这样有const char[]->string->gaofang的两步隐式转化,不可以连续的隐式转化。
4.
类的声明
就像函数可以把声明和定义分开一样,我们也可以仅声明而不定义这个函数。
class screen; //screen类的声明
我们将这种声明之后定义之前的类称作不完全类型。
(1)不完全类型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使用,可以定义指向这种类型的指针或引用,也可以声明(不是定义)以不完全类型作为参数或返回类型的函数。
(2)对于一个类来说,我们创建他的对象之前该类必须被定义过,而不能仅仅声明,否则,编译器就不知道这样的对象需要多少储存空间。
5.
友元函数
类允许其他函数或其他类访问他的非公有成员,方法是将函数或类作为它的友缘,只需要在类中增加一条以friend开始的声明语句。
class gaofang{
friend int add(gaofang);
private:
int a;
};
int add(gaofang a){
return a.a;
}
6.
委托构造函数
一个委托构造函数使用它的所属类的其他 构造函数执行他自己的构造过程,或者说将自己的只能委托给其他构造函数。
gaofang(int a):a(a){};
gaofang():gaofang(1){};
7.
默认构造函数
定义:一个函数是默认构造函数,当且仅当调用它不需要传入任何参数,这个函数可以是用户定义的也可以是系统定义的
8.拷贝构造函数
如果一个构造函数的第一个参数是自身类型的引用,且任何额外的参数都有默认值,那么我们称这个函数是拷贝构造函数。
我们如果自己没有定义拷贝构造函数,那么编译器会为我们定义一个合成拷贝构造函数,合成拷贝构造函数会逐元素拷贝。
有以下两种拷贝初始化方式
⊙gaofang b(a);
⊙gaofang b = a;
类有构造函数,会编译器会生成一个重载的赋值运算符。
拷贝初始化的限制
如果我们使用的初始化的要求通过一个explicit的构造函数来进行类型转化,那么使用拷贝初始化还是直接初始化就不是无关紧要的了。
vector<int>v(10); //正确,直接初始化
vector<int>v = 10; //错误,接受大小的参数是explicit的
析构函数
构造函数的初始化部分是按照他们在类中出现的顺序进行初始化,析构函数是按照构造的逆序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