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基本原则:多聚合,少继承。低耦合,高内聚.
【高内聚、低耦合】
内聚:每个模块尽可能独立完成自己的功能,不依赖于模块外部的代码。
耦合:模块与模块之间接口的复杂程度,模块之间联系越复杂耦合度越高,牵一发而动全身。
目的:使得模块的“可重用性”、“移植性”大大增强
通常程序结构中各模块的内聚程度越高,模块间的耦合程度就越低
模块粒度:
『函数』
高内聚:尽可能类的每个成员方法只完成一件事(最大限度的聚合)
低耦合:减少类内部,一个成员方法调用另一个成员方法
『类』
高内聚低耦合:减少类内部,对其他类的调用
『功能块』
高内聚低耦合:减少模块之间的交互复杂度(接口数量,参数数据)
横向:类与类之间、模块与模块之间
纵向:层次之间
尽可能,内容内聚,数据耦合
详细参考:http://apps.hi.baidu.com/share/detail/12189176
http://www.iteye.com/topic/49082
【多聚合、少继承】
聚合:事物A由若干个事物B组成,体现在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就是:“类B的实例”作为“类A”的“成员对象”出现。
继承:顾名思义,体现在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就是:“类B”被类A所继承
显然,当观察类B所具有的行为能力时,“聚合”方式更加清晰。
典型应用:java适配器模式中,优选“对象适配器”,而不是“类适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