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智能指针和异常
1.在块中创建的动态内存,如果是由内置指针来指向这块内存,那么若是在块结束时未delete这个指针,则该内存不会被释放,若在delete之前发生异常,由于还没执行delete操作,内存也不会被释放;但若是由智能指针来指向这块内存,那无论是否发生异常,都能在正确时间释放内存,正常是在块结束处,异常则是在异常处。
2.使用智能指针应遵守的规范:
(1)不使用相同的内置指针初始化(或reset)多个智能指针。
(2)不delete get()返回的指针。
(3)不使用get()初始化或reset另一个智能指针。
(4)如果你使用get()返回的指针,记住当最后一个对应的智能指针销毁后,你的指针就变为无效了。
(5)如果智能指针管理的资源不是new分配的内存,应传递给它一个删除器。
12.1.5 unique_ptr
1.Unique_ptr的定义有两种初始化方式:
Unique_ptr<T> p(new T ())和unique_ptr<T> p(q),q是一个指向动态分配的对象的指针,
2.unique_ptr指针不能简单拷贝和赋值,只能通过release成员和reset成员来转移对象的所有权。p.release()返回一个指向原对象的unique_ptr指针,并将p 指针置空,p.reset(q)作用和shared_ptr的reset成员一样,若参数列表为空则释放p指向的对象,否则释放p指向的对象后,令p指向q所指对象。两个函数通常的搭配为p2.reset(p3.release()).
3.unique_ptr虽然一般不能拷贝和赋值,但有例外,我们可以拷贝或赋值一个将要被销毁的unique_ptr,常见的例子是从函数中返回一个unique_ptr或一个局部对象的拷贝。
4.u = nullptr释放u指向的对象,将u置为空。
5.重载删除器,unique_ptr<T, D> u(d);用类型为D的对象d代替delete释放u所指对象并将u置空。
12.1.6 weak_ptr
1.weak_ptr必须绑定到一个shared_ptr,但是它不会使shared_ptr的引用计数增加,一旦最后一个指向对象的shared_ptr被其析构函数或其他自定义的可调用函数delete掉,那么该内存对象就会被释放,因为这个性质,所以它不能控制对象的生存周期,不能改变对象的任何属性,只起一个指向的作用。
2.不能解引用一个weak_ptr指针,也不能用cout输出一个weak_ptr的内容,也就是对象的地址。(原因有待探索)
3.常用成员函:w.expired(),其绑定的共享指针数量为0,则返回真,否则返回假;w.lock(),绑定的共享指针数量为0,则返回一个空的共享指针,否则返回一个指向对象的共享指针。
4.创建一个weak_ptr时,要用一个shared_ptr来初始化它:weak_ptr<int> wp(p);
weak_ptr<int> wp(make_shared<int>(12));虽然合法,但是因为weak_ptr是弱共享,无法对对象进行任何操作,所以这样定义是没有意义的,此情况下不能用一个weak_ptr来初始化一个shared_ptr,但若是weak_ptr原来就绑定了其他共享指针,则可以初始化一个shared_p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