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创建型模式:对象的创建。 创建对象本身是比较耗时的操作,所以我们这里专门找人来帮我们创建对象,我们根据经验总结出来的设计成熟的思路模式。
结构型模式:对象的组成(结构)。
行为型模式: 对象的行为。
创建型模式,共六种:简单工厂模式,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结构型模式,共七种: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行为型模式,共十种:模版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状态模式、职责链模式、命令模式、访问者模式、策略模式、备忘录模式、迭代器模式、解释器模式。
二、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其实就是开发人员经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也就是说,每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对外只能提供一种功能,而引起类变化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在设计模式中,所有的设计模式都遵循这一原则。
功能细化,细化……,每个东西只负责一件事情。
2. 开闭原则
核心思想是:一个对象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代码我们写好了之后,通常希望外界不要修改)
其实开闭原则的意思就是:对类的改动是通过增加代码进行的,而不是修改现有代码。
也就是说软件开发人员一旦写出了可以运行的代码,就不应该去改动它,而是要保证它能一直运行下去,如何能够做到这一点呢?这就需要借助于抽象和多态,即把可能变化的内容抽象出来,从而使抽象的部分是相对稳定的,而具体的实现则是可以改变和扩展的。
要求编程是面向抽象类和接口编程。
3. 里氏替换原则
核心思想:在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它的子类来替代。
其实就是说:同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对象应该有共同的行为特征。
4. 依赖倒置原则
核心思想: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实现。
其实就是说:在应用程序中,所有的类如果使用或依赖于其他的类,则应该依赖这些其他类的抽象类,而不是这些其他类的具体类。为了实现这一原则,就要求我们在编程的时候针对抽象类或者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具体实现编程。
5. 接口分离原则
核心思想:不应该强迫程序依赖它们不需要使用的方法。
其实就是说:一个接口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行为,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的功能,不应该把所有的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中。
6. 迪米特原则
核心思想: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
其实就是说: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在模块之间应该只通过接口编程,而不理会模块的内部工作原理,它可以使各个模块耦合度降到最低,促进软件的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