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法定
主体法定
权限法定
内容法定
程序法定
责任法定
国家强制力是唯一合法的暴力
规范:针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的普遍约束力
法律的特征:
规范性:不是技术规范,是社会规范
国家意志性:不是道德,国家制定
普遍性:
可诉性:
法的五大作用:(五大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
评价作用
预测作用
强制作用
教育作用
法的三大基本价值
秩序
自由
正义
法的价值冲突
位阶原则:
第一是自由
第二是正义
第二是秩序
个案平衡原则:
比例原则:伤害最小
法的渊源:
能做法的决定依据的大前提的资料
法律规范
规则和原则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假定条件
行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