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型:jdk1.5版本以后出现的一个安全机制。表现格式:< >
好处:
1:将运行时期的问题ClassCastException问题转换成了编译失败,体现在编译时期,程序员就可以解决问题。
2:避免了强制转换的麻烦。
只要带有<>的类或者接口,都属于带有类型参数的类或者接口,在使用这些类或者接口时,必须给<>中传递一个具体的引用数据类型。
泛型技术:其实应用在编译时期,是给编译器使用的技术,到了运行时期,泛型就不存在了。
为什么? 因为泛型的擦除:也就是说,编辑器检查了泛型的类型正确后,在生成的类文件中是没有泛型的。
在运行时,如何知道获取的元素类型而不用强转呢?
泛型的补偿:因为存储的时候,类型已经确定了是同一个类型的元素,所以在运行时,只要获取到该元素的类型,在内部进行一次转换即可,所以使用者不用再做转换动作了。
什么时候用泛型类呢?
当类中的操作的引用数据类型不确定的时候,以前用的Object来进行扩展的,现在可以用泛型来表示。这样可以避免强转的麻烦,而且将运行问题转移到的编译时期。
泛型在程序定义上的体现:
泛型类:将泛型定义在类上。
泛型方法:当方法操作的引用数据类型不确定的时候,可以将泛型定义在方法上。
静态方法上的泛型:静态方法无法访问类上定义的泛型。如果静态方法操作的引用数据类型不确定的时候,必须要将泛型定义在方法上。
//泛型接口.
interface Inter<T> {
void show(T t);
}
class InterImpl<R> implements Inter<R> {
public void show(R r) {
System.out.println("show:"+r);
}
}
泛型中的通配符:可以解决当具体类型不确定的时候,这个通配符就是 ? ;当操作类型时,不需要使用类型的具体功能时,只使用Object类中的功能。那么可以用 ? 通配符来表未知类型。
泛型限定:
上限:?extends E:表示这个对象的实例,可以接收E类型或者E的子类型对象。
下限:?super E:可以接收E类型或者E的父类型对象。
上限什么时候用:往集合中添加元素时,既可以添加E类型对象,又可以添加E的子类型对象。为什么?因为取的时候,E类型既可以接收E类对象,又可以接收E的子类型对象。
下限什么时候用:当从集合中获取元素进行操作的时候,可以用当前元素的类型接收,也可以用当前元素的父类型接收。
泛型的细节:
1)、泛型到底代表什么类型取决于调用者传入的类型,如果没传,默认是Object类型;
2)、使用带泛型的类创建对象时,等式两边指定的泛型必须一致;
原因:编译器检查对象调用方法时只看变量,然而程序运行期间调用方法时就要考虑对象具体类型了;
3)、等式两边可以在任意一边使用泛型,在另一边不使用(考虑向后兼容);
ArrayList<String> al = new ArrayList<Object>(); //错
//要保证左右两边的泛型具体类型一致就可以了,这样不容易出错。
ArrayList<? extends Object> al = new ArrayList<String>();
al.add("aa"); //错,不能加String类型的对象
//因为集合具体对象中既可存储String,也可以存储Object的其他子类,所以添加具体的类型对象不合适,类型检查会出现安全问题。 ?extends Object 代表Object的子类型不确定,怎么能添加具体类型的对象呢?
public static void method(ArrayList<? extends Object> al) {
al.add("abc"); //错
//只能对al集合中的元素调用Object类中的方法,具体子类型的方法都不能用,因为子类型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