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型系统:
1、完全动态类型:对象的类型未id(oc语言)等,与顶级基类对应;可以调用顶级基类的函数及使用定制手段进行实际类型的函数调用。
2、继承动态类型:对象属于继承体系的一部分,基类的类型可以表征继承体系中任一类型的对象;基类对应于上面的顶级类型;
3、静态类型:编译时已确定的类型;
二、多态:
1、本质用是继承体系的高层来代指继承体系的低层对象;在运行时确定对象的具体类型指向;
2、派生类向基类的自动类型转换;
三、类 结构新解;
类:类型、多态类型;
结构:类型、静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