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上看,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天生适合在中国扎根,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虽然我们缺少形式逻辑,但是朴素辩证法的发展很充实。
而西方有从传统上亚里士多德为主的形式逻辑到康德、黑格尔辩证逻辑的转向,我们难以体会到这个过程。
我们受朴素辩证法影响极大,我们都知道塞翁失马的故事和老子讲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似乎跟这个看着真的很像,于是我们很容易把辩证法理解为变戏法。
就像题主贴的那篇题为《被“辩证法”毒害的中国人》的文章,其对中国人信奉的“辩证法”及其功能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认为“辩证地看问题”实乃诡辩术与捣糨糊术,这种“辩证法把中国人害苦了”。
很多网民都认为该文的批判有理有据,因此对之倍加推崇,可惜这篇文章的作者并不懂辩证法。
文章认为中国人信奉一个“无敌句式”——“你要辩证地看问题”,“辩证地看问题”就是无条件地承诺“任何事物都由矛盾组成,有它不好的一面,肯定有它好的一面”,或“一切事物”都有“两个方面”,并以此为出发点去看待一切问题。这其实是对“辩证地看问题”的严重理论曲解。
这种曲解的关键就在于其对“矛盾”做了知性化、实体化的理解解分析,所以这远远脱离了马克思辩证法(辩证逻辑)矛盾概念的本意。
在马克思辩证法的视域中,矛盾并非实体而是一种关系,它作为“对立面的统一”,也就是“两极相联”。
人们常说的“对立统一规律”其实准确的表述乃是“对立面的统一规律”或“两极相联规律”。
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将“对立统一”理解为“对立面的统一”的简写形式,但却有意无意忽略了在现代汉语的语法系统中这两种表述之间语法关系的差异。
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前者属于联合词组而后者则属于偏正词组,它们表示的语法关系自是大为不同。
具体来说,“对立面的统一”绝非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之意。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确实没有一本著作是专门谈论辩证法的,他只是在讲其他问题的时候大量运用这种方法和阐述自己的思想。
不过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内核,一般的学界看法大致是其借助费尔巴哈的半截子唯物主义实现了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颠倒,从而发展成为了唯物辩证法。
我对此简单的颠倒观同样持保留意见,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看看黑格尔是怎么讲辩证法的,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在谈到真实与虚妄的辩证关系时这样说:
“在‘任何虚妄的东西里都含有些真实的东西’这句话里,真实与虚妄是被当作象水和油那样只能外在联合而不能混合的东西看待的。
正是为了使意义明确,为了专门用以指明完全的他物这种环节,真实与虚妄这两个名词不应该在它们的对方或他物已经被扬弃了的时候还继续使用。
所以,就像主体与客体、有限与无限、存在与思维等的统一体这个名词之不尽适当那样,同样,虚妄的东西也不再是作为虚妄的东西而成为真理的一个环节的。”
所以辩证法绝对不是一种相对主义,不是没有原则的灵活性,不是这样也可以,那样也可以,那样的辩证法真的只是某些人放屁的逻辑。
马克思的那个辩证法实际上是一种否定性辩证法,正如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中谈到他在《资本论》所运用的辩证方法时说:
“辩证法是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而辩证法大家黑格尔的那句所谓“存在即是合理”更是被无数人疯狂错误引用和误解,实际上,人黑格尔的原话是“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
这里的合理可以理解为合规律性,而区别于情理,即合情的合目的性。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讲到,“不论哪一个哲学命题都没有像黑格尔这个命题那样引起近视的政府的感激和同样近视的自由派的愤怒”,他认为这句话应该理解为: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
因为我们要理解黑格尔的这句话需把握两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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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现实”不等于“现存”,现实性表现为必然性、规律性,而现存的东西未必具有必然性。一切从实际出发不等于一切从现存事物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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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在动态过程中把握“现实”,现实的东西最终会失去必然性最后走向灭亡。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相似性,而这绝不是被庸俗化理解的那种变戏法,不是什么“事物是对立中的统一”,也不是既要看到好的一面又要看到坏的一面。
借助这种变戏法,于是天生缺乏契约精神的中国人将规则面前普遍原则性与个别人面前灵活性的这种结合玩得很溜,这让老百姓深恶痛绝,但是这个锅绝不应该甩给马克思。
其实“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产生什么样的政府”,别说你讨厌特权,你只是讨厌你没有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