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
在类内部,对于成员变量,如果在定义的时候没有进行显示的赋值初始化,则Java会保证类的每个成员变量都得到恰当的初始化:
1)对于char、short、byte、int、long、float、double等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来说会默认初始化为0(boolean变量默认会被初始化为false);
2)对于引用类型的变量,会默认初始化为null。
如果没有显示地定义构造器,则编译器会自动创建一个无参构造器,但是要记住一点,如果显示地定义了构造器,编译器就不会自动添加构造器。注意,所有的构造器默认为static的。
类的初始化顺序:
当程序执行时,需要生成某个类的对象,Java执行引擎会先检查是否加载了这个类,如果没有加载,则先执行类的加载再生成对象,如果已经加载,则直接生成对象。
在类的加载过程中,类的static成员变量会被初始化,另外,如果类中有static语句块,则会执行static语句块。static成员变量和static语句块的执行顺序同代码中的顺序一致。记住,在Java中,类是按需加载,只有当需要用到这个类的时候,才会加载这个类,并且只会加载一次。
在生成对象的过程中,会先初始化对象的成员变量,然后再执行构造器。也就是说类中的变量会在任何方法(包括构造器)调用之前得到初始化,即使变量散布于方法定义之间。
二、继承
继承是所有OOP语言不可缺少的部分,在java中使用extends关键字来表示继承关系。当创建一个类时,总是在继承,如果没有明确指出要继承的类,就总是隐式地从根类Object进行继承。
如果两个类存在继承关系,则子类会自动继承父类的方法和变量,在子类中可以调用父类的方法和变量。在java中,只允许单继承,也就是说 一个类最多只能显示地继承于一个父类。
- 1. 子类继承父类的成员变量
当子类继承了某个类之后,便可以使用父类中的成员变量,但是并不是完全继承父类的所有成员变量。具体的原则如下:
1)能够继承父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变量;不能够继承父类的private成员变量;
2)对于父类的包访问权限成员变量,如果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下,则子类能够继承;否则,子类不能够继承;
3)对于子类可以继承的父类成员变量,如果在子类中出现了同名称的成员变量,则会发生隐藏现象,即子类的成员变量会屏蔽掉父类的同名成员变量。如果要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同名成员变量,需要使用super关键字来进行引用。
- 2. 子类继承父类的方法
同样地,子类也并不是完全继承父类的所有方法。
1)能够继承父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方法;不能够继承父类的private成员方法;
2)对于父类的包访问权限成员方法,如果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下,则子类能够继承;否则,子类不能够继承;
3)对于子类可以继承的父类成员方法,如果在子类中出现了同名称的成员方法,则称为覆盖,即子类的成员方法会覆盖掉父类的同名成员方法。如果要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同名成员方法,需要使用super关键字来进行引用。
注意:隐藏和覆盖是不同的。隐藏是针对成员变量和静态方法的,而覆盖是针对普通方法的。
3. 构造器
子类是不能够继承父类的构造器,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父类的构造器都是带有参数的,则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式地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器并配以适当的参数列表。如果父类有无参构造器,则在子类的构造器中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构造器不是必须的,如果没有使用super关键字,系统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
4. super
super主要有两种用法:
1)super.成员变量/super.成员方法;
2)super(parameter1,parameter2....)
第一种用法主要用来在子类中调用父类的同名成员变量或者方法;第二种主要用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示地调用父类的构造器,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用在子类构造器中,则必须是子类构造器的第一个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