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端要给力之:分解对象构造过程new()


    本文讨论JavaScript中的对象创建运算new。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讨论的“将new()过程分解为多个步骤”,并非一般js开发中的所须技巧,而是在js来构建OOP系统的必要技术。

    一、JavaScript构造器与构造过程的特点

    JavaScript中通过以下方式声明和使用构造器:

    其中xxx与yyy的不同在于:对于obj1和obj2来说,yyy是相同的属性的不同引用,不同对象实例的初始值总是相同的;而xxx则是各自不同的引用,每个对象实例都不同。上例中使用1、2这样的值类型数据,并不足以体现二者的区别。当我们而使用引用类型(例如数组),就很容易看出二者的区别来了。例如:

    使用原型的另一个必要在于继承树的建立。这一过程要求new运算符的参与,简单说来,就是"子类.prototype"必须赋值为"new 父类()"所产生的一个实例。例如:

    在这个过程中,最后面的是一行修正代码。这行修正的必要性在于:new MyObject()所产生的实例(例如x)的属性x.constructor总是指向MyObject,而在子类MyObjectEx()中,它应该是指向MyObjectEx的。

    OK。这就是全部的基础知识,下面我们来分解这一过程。

    二、new()过程中的原型链维护

    new总是因为建立原型继承树而存在的,如果没有new过程参与,则当

    时,我们无法通过instanceof运算:

    来了解obj在继承树上的关系。

    但是许多人并不知道,事实上这一过程并不需要MyObject的参与。因为instanceof只检查prototype链,并不检查函数本身。举例来说:

    在这个示例中,obj创建自Y(),但只因为X.prototype(或者它的原型链中)指向原型P,所以最后显示obj也是X的一个实例。可见instanceof的检测与obj是否创建自函数X是无关的,并不检查函数自身。

    换而言之,new()在上述过程中,只有“维护原型链”的作用。那么,我们事实上也可以手工来维护这个原型链。这一点,事实上也就是ECMA Script 5th中的Object.create()出现的原因。

    Object.create(O[, Properties]) returns an object with a prototype of O and properties according to Properties (as if called through Object.defineProperties).

     不考虑Properties的部分,那么Object.create可以用以下过程来描述:

    通过这个create方法,我们可以创建任意的、足够长的原型链,然后把它“赋值给”某个构造器函数,使“原型链创建过程”与“构造器中的初始化过程”二者分解开来。例如:

    这样一来,我们没有显式地声明MyObject()与MyObjectEx()之间的继承关系,但B与C的原型关系维护了它们之间的类属关系。因此:

    三、new()过程中的构造器调用

    对于构造器MyObject()来说,在new()过程中会被调用一次。例如此前提到的:

    new()过程将以刚刚创建的实例为this来调用MyObject(),这使得我们有机会为这个实例(this)做一些初始化操作。这个行为其实来自于最最早期的JavaScript设计。在1995年底发布的Netscapes Navigator 2.0 beta以及其后的NN2.0正式版中,这个最原始版本的JavaScript都还没有“原型继承”的设计,但已经有了new这个运算。这时所谓新对象的创建,就是不断地为this赋值而已,只不过new会为产生的对象维护<obj>.constructor属性。

    这件事是很容易做到的。在高版本中的Function已经提供了Function.call()和Function.apply()方法,能很方便的重现这一过程。因此:

    就可以被分解为如下两个步骤(fixed at 2010.12.30. note: 接受book_LoveLiness的意见,将constructor的改写过程放在原型阶段):

    对于上述{constructor: MyObject},内部隐含了如下两个过程:

    当用户使用自己的构造器来创建MyObject的原型链——例如MyObject()的父类是ExtObject(),而不是Object()的时候,就会用到这样的分解了。

    即使对于最早期没有call()/apply()方法,也没有原型继承的JavaScript,上述过程也可以分解为:

    当然,这一过程也就与原型继承没有了关系——我们假定这就是JavaScript 1.0的时代吧。

    四、构造过程分解的意义

    因为原型继承(包括原型链维护)与构造器调用是可以分开的,所以我们事实上也可以只使用二者之一来创建任何复杂的过程。对于大型OOP框架来说,“是否需要维护原型链”是一个深入的话题。例如一些早期的OOP框架就不管不顾,只考虑子类对象对父类的“相似性”,而无视instanceof运算的效果,这样的时代大概可以追溯到2004年以及之前。后来OOP框架意识JavaScript的原型系统的重要性,因此又回到正途上来,

     - 通过类似于Object.create()的方案,来保证原型链的有效性;又

     - 通过独立的类创建或对象创建过程,来保证系统的可扩展性。

    这一切,就是我们现在的JS OOP的来源了。

    在一些具体的方法中,有许多变形的实现。在QoBean中的Unique()函数综合地重现了整个过程(fixed at 2010.12.30,考虑到无args参数的情况):

    对于任何一个对象A来说,可以用它为原型创建一个新的实例:

    或在创建之后,使用函数MyObject()来初始化:

    或在上述初始化中使用特定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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