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http://blog.csdn.net/angle_birds/article/details/739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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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模块在加载过程中,其本质就是能动态连接到内核,如果在模块中引用了内核或其它模块的符号,就要EXPORT_SYMBOL这些符号,这样才能找到对应的地址连接。
2、使用方法
第一、在模块函数定义之后使用EXPORT_SYMBOL(函数名)
第二、在掉用该函数的模块中使用extern对之声明
第三、首先加载定义该函数的模块,再加载调用该函数的模块
Linux内核头文件提供了一个方便的方法用来管理符号的对模块外部的可见性,因此减少了命名空间的污染(命名空间的名称可能会与内核其他地方定义的名称冲突),并且适当信息隐藏。
如果你的模块需要输出符号给其他模块使用,应当使用下面的宏定义:
EXPORT_SYMBOL(name);
EXPORT_SYMBOL_GPL(name);
这两个宏均用于将给定的符号导出到模块外. _GPL版本的宏定义只能使符号对GPL许可的模块可用。
符号必须在模块文件的全局部分导出,不能在函数中导出,这是因为上述这两个宏将被扩展成一个特殊用途的声明,而该变量必须是全局的。
这个变量存储于模块的一个特殊的可执行部分(一个"ELF段" )。在装载时,内核通过这个段来寻找模块导出的变量(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看<linux/module.h>获知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