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聚。
内聚性是对一个模块内部各个组成元素之间相互结合的紧密程度的度量指标。模块中组成元素结合的越紧密,模块的内聚性就越高,模块的独立性也就越高。理想的内聚性要求模块的功能应明确、单一,即一个模块只做一件事情。
内聚有如下的种类,它们之间的内聚度由弱到强排列如下:
(1) 偶然内聚:一个模块内的各处理元素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只是偶然地被凑到一起。这种模块也称为巧合内聚,内聚程度最低。
(2) 逻辑内聚:这种模块把几种相关的功能组合在一起, 每次被调用时,由传送给模块参数来确定该模块应完成哪一种功能 。
(3) 时间内聚:把需要同时执行的动作组合在一起形成的模块称为时间内聚模块。
(4) 过程内聚:构件或者操作的组合方式是,允许在调用前面的构件或操作之后,马上调用后面的构件或操作,即使两者之间没有数据进行传递。简单的说就是如果一个模块内的处理元素是相关的,而且必须以特定次序执行则称为过程内聚。
(5) 通信内聚:指模块内所有处理元素都在同一个数据结构上操作或所有处理功能都通过公用数据而发生关联(有时称之为信息内聚)。即指模块内各个组成部分都使用相同的数据数据或产生相同的数据结构。
(6) 顺序内聚:一个模块中各个处理元素和同一个功能密切相关,而且这些处理必须顺序执行,通常前一个处理元素的输出时后一个处理元素的输入。
例如某模块完成工业产值求值的功能,前一个功能元素求总产值,后一个功能元素求平均产值,显然该模块内两部分紧密关联。
顺序内聚的内聚度比较高,但缺点是不如功能内聚易于维护。
(7) 功能内聚:模块内所有元素的各个组成部分全部都为完成同一个功能而存在,共同完成一个单一的功能,模块已不可再分。即模块仅包括为完成某个功能所必须的所有成分,这些成分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功能内聚是最强的内聚,其优点是它的功能明确。判断一个模块是否功能内聚,一般从模块名称就能看出。如果模块名称只有一个动词和一个特定的目标(单数名词),一般来说就是功能内聚,如:“计算水费”、“计算产值”等模块。功能内聚一般出现在软件结构图的较低层次上。
功能内聚模块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是一个“暗盒”,对于该模块的调用者来说,只需要知道这个模块能做什么,而不需要知道这个模块是如何做的。
总结:在模块划分是,要遵循“一个模块,一个功能”的原则,尽可能使模块达到功能内聚。
二、耦合。
一个软件结构内不同模块之间互连程度的度量(耦合性也叫块间联系。指软件系统结构中各模块间相互联系紧密程度的一种度量。模块之间联系越紧密,其耦合性就越强,模块的独立性则越差,模块间耦合的高低取决于模块间接口的复杂性,调用的方式以及传递的信息。)
耦合的强度依赖于以下几个因素:
(1)一个模块对另一个模块的调用;
(2)一个模块向另一个模块传递的数据量;
(3)一个模块施加到另一个模块的控制的多少;
(4)模块之间接口的复杂程度。
耦合按从强到弱的顺序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内容耦合。当一个模块直接修改或操作另一个模块的数据,或者直接转入另一个模块时,就发生了内容耦合。此时,被修改的模块完全依赖于修改它的模块。
(2)公共耦合。两个以上的模块共同引用一个全局数据项就称为公共耦合。
(3)控制耦合。一个模块在界面上传递一个信号(如开关值、标志量等)控制另一个模块,接收信号的模块的动作根据信号值进行调整,称为控制耦合。
(4)标记耦合。模块间通过参数传递复杂的内部数据结构,称为标记耦合。此数据结构的变化将使相关的模块发生变化。
(5)数据耦合。模块间通过参数传递基本类型的数据,称为数据耦合。
(6)非直接耦合。模块间没有信息传递时,属于非直接耦合。
如果模块间必须存在耦合,就尽量使用数据耦合,少用控制耦合,限制公共耦合的范围,坚决避免使用内容耦合。
总结:耦合是影响软件复杂程度和设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提高模块的独立性,应建立模块间尽可能松散的系统,在设计上我们应采用以下原则:若模块间必须存在耦合,应尽量使用数据耦合,少用控制耦合,慎用或有控制地使用公共耦合,并限制公共耦合的范围,尽量避免内容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