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调函数中调用某函数之前应对该被调函数进行说明(声明),这与使用变量之前要先进行变量说明是一样的。在主调函数中对被调函数作说明的目的是使编译系统知道被调函数返回值的类型,以便在主调函数中按此种类型对返回值作相应的处理。
其一般形式为:
类型说明符 被调函数名(类型 形参,类型 形参…);
或为:
类型说明符 被调函数名(类型,类型…);
括号内给出了形参的类型和形参名,或只给出形参类型。这便于编译系统进行检错,以防止可能出现的错误。
例8.1 main函数中对max函数的说明为:
int max(int a,int b);
或写为:
int max(int,int);
C语言中又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可以省去主调函数中对被调函数的函数说明。
1) 如果被调函数的返回值是整型或字符型时,可以不对被调函数作说明,而直接调用。这时系统将自动对被调函数返回值按整型处理。例8.2的主函数中未对函数s作说明而直接调用即属此种情形。
2) 当被调函数的函数定义出现在主调函数之前时,在主调函数中也可以不对被调函数再作说明而直接调用。例如例8.1中,函数max的定义放在main 函数之前,因此可在main函数中省去对max函数的函数说明int max(int a,int b)。
3) 如在所有函数定义之前,在函数外预先说明了各个函数的类型,则在以后的各主调函数中,可不再对被调函数作说明。例如:
char str(int a);
float f(float b);
main()
{
……
}
char str(int a)
{
……
}
float f(float b)
{
……
}
其中第一,二行对str函数和f函数预先作了说明。因此在以后各函数中无须对str和f函数再作说明就可直接调用。
4) 对库函数的调用不需要再作说明,但必须把该函数的头文件用include命令包含在源文件前部。
参考:http://www.winyes.com/Develop/Program/CYY/CyyCourse/8_6.html
对函数的“定义”和“声明”不是一回事。“定义”是指对函数功能的确立,包括指定函数名,函数值类型、形参类型、函数体等,它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函数单 位。而“声明” 的作用则是把函数的名字、函数类型以及形参类型、个数和顺序通知编译系统,以便在调用该函数时系统按此进行对照检查(例如函数名是否正确,实参与形参的类 型和个数是否一致)。从程序中可以看到对函数的声明与函数定义中的函数首部基本上是相同的。因此可以简单地照写已定义的函数的首部,再加一个分号,就成为 了对函数的“声明”。在函数声明中也可以不写形参名,而只写形参的类型。 在C语言中,函数声明称为函数原型(function prototype)。使用函数原型是ANSI C的一个重要特点。它的作用主要是利用它在程序的编译阶段对调用函数的合法性进行全面检查。
说明:
<1> 以前的C版本的函数声明方式不是采用函数原型,而只是声明函数名和函数类型。
如:float add(); 不包括参数类型和参数个数。系统不检查参数类型和参数个数。新版本也兼容这种用法,但不提倡这种用法,因为它未进行全面的检查。
<2> 实际上,如果在函数调用前,没有对函数作声明,则编译系统会把第一次遇到的该函数形式(函数定义或函数调用)作为函数的声明,并将函数类型默认为int 型。如一个max函数,调用之前没有进行函数声明,编译时首先遇到的函数形式是函数调用"max(a, b)",由于对原型的处理是不考虑参数名的,因此系统将max()加上int作为函数声明,即int max(); 因此不少教材说,如果函数类型为整型,可以在函数调用前不必作函数声明。但是使用这种方法时,系统无法对参数的类型做检查。或调用函数时参数使用不当,在 编译时也不会报错。因此,为了程序清晰和安全,建议都加以声明为好。
<3> 如果被调用函数的定义出现在主调函数之前,可以不必加以声明。因为编译系统已经先知道了已定义的函数类型,会根据函数首部提供的信息对函数的调用作正确性检查。
<4> 如果已在所有函数定义之前,在函数的外部已做了函数声明,则在各个主调用函数中不必对所调用的函数再作声明。
参考:http://sdzhguoliang.blog.163.com/blog/static/998205720106265202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