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杂志:成长的烦恼


      左一:比特网通讯频道主编田径 左二:比特网记者高妍 左三:管黛 右三:庄舰兵 右二:吕利勇 右一:彭雪飞

      主持人: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深圳掌媒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吕利勇、资深电信法律顾问庄舰兵、资深电信分析师彭雪飞、In-Stat高级顾问管黛,请各位跟大家打个招呼吧。

      吕利勇:

      大家好,我是深圳掌媒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吕利勇,掌媒的发展离不开广大用户以及传媒朋友的帮助,希望大家能跟掌媒多多相互沟通,如果想更多了解我们的掌媒,请大家访问我们的网站。

      庄舰兵:

      大家好,我是上海的庄舰兵律师,我们法律服务的主要侧重点是在音乐、影视和互联网方面有关著作权的专业法律服务,近年来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做了大量的全国手机案件,其中包括全国首例搜索引擎案件,就是告百度的,还有前两天发生的全国首例的IPTV案件,我们专注于互联网和新媒体方面的法律服务,希望与大家进行及时地沟通和交流,提供服务,谢谢。

      彭雪飞:

      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些手机杂志和手机媒体方面的观点,谢谢大家。

      管 黛:

      大家好,我是In-Stat的分析师,我们公司是一家市场研究公司,在中国有三年的发展经历,我们重点是研究电信、半导体和数字媒体方面,我们也是投入很多精力在互联网方面,今天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各位专家一起交流,谢谢大家。

      主持人:

      今年七月,掌媒的手机杂志阅读软件正式上市,现在这块是非常热的一个流行趋势,我想请教一下吕总,关于手机杂志的版权,掌媒是怎么做的?

      吕利勇:

      我们的定位是移动媒体运营商,从我们的定位可以知道我们的版权都是采用和传统品牌媒体合作的方式取得的。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内容提供商,他们付出的辛苦劳动要通过版权方式进行保护,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行为。掌媒为此也采用了很多技术和手段,对版权进行保护,例如我们的版权数字加密技术,就可以做到两个人用同一款手机看一个杂志,但是互相拷贝都是无法阅读的,保护了大家的权益,谢谢。

      主持人:

      据我了解市场上有“无版权”发行的情况,想问一下庄律师,关于无版权的情况,国家相关部门该怎么处理?

      庄舰兵:

      无版权是指它那本杂志本身所载的内容,相关的内容没有版权,还是我们掌媒这边从杂志那边过来的时候?

      主持人:

      意思是说的手机杂志阅读厂商,没有跟平面媒体达成合作关系,是无版权进行手机数字化发行的,是这个意思。

      庄舰兵:

      有两种处理的方法,一个是国家版权局有关的著作权版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比如权利人向国家版权局投诉,通过行政的方式实现遏制盗版这种行为,这个是在国家版权局的著作权网络保护办法里面有若干规定。同时权利人自己本身也可以向侵权方进行诉讼,这里面特别提到的一点是作为被侵犯方,如何准确指定侵权方,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接下来我们下边的话题会展开。

      主持人:

      那现在市场出现了这种状况,吕总,是不是这个内容来源真的成为现在发展的瓶颈了?

      吕利勇:

      手机阅读市场不同,对内容的重视程度也有区别,有的是由网友自发创造的,版权的保护和传统的版权冲突就不大。前两年的市场发展也可以看出来,几家大的数字杂志提供商明显加强了同有版权媒体的合作,像在手机杂志领域有些其他的阅读器厂商也在加强同品牌媒体的合作。所以这一定是一个大的趋势,掌媒一开始就从产业链的角度给自己一个定位,内容一定是最关键的部分,所以我们早在7月份产品推出之前就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跟主流的一些厂商有合作关系。并且再次声明一下,我们的大多数签约都是独家的,在无线客户端领域掌媒是独家的,别人不可以来合作。

      主持人:

      掌媒这边还没有这个问题?

      吕利勇:

      对,掌媒没有这个问题。

      主持人:

      在整个市场竞争当中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的行为,比如说在论坛上发帖子诋毁竞争对手,在资费方面的猫腻等等。想请庄律师谈一谈,对这种不正当行为,有必要在手机阅读市场初期采取强硬制度来规范吗?

      庄舰兵:

      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面讲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比如工商部门进行的处罚;还有同行业受到不正当的竞争,有相关的投诉。我觉得如果说给被侵权方造成损失的,还有另外的规定。

      吕利勇:

      我想谈一下这个问题,掌媒从七月份开始运营,应该到现在也是很短的一个时间,但是一般业内的分析认为我们是业内的领先者,的确我们也遇到了您刚才谈到的一些竞争对手进行攻击的例子,从我们公司立场里看是一个没有自信和短视的行为。因为这个市场刚刚培育,属于一片蓝海,大家更多的精力应该放在把市场做大的层面上,掌媒也没有做任何的回击,我们反而从这些攻击里面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我们加以改进,我们也希望大家能在手机媒体产业链中找好自己的定位,我相信这个市场的成功者会有很多。

      彭雪飞:

      我觉得这个行业很新生,现在是一片蓝海,所以说这个法规也是在这个行业发展中渐渐完善起来的。也就是说这种冲突肯定是会有的,正是在解决冲突的过程中,法规才能更好的完善起来,这也是一个进化的过程。

      庄舰兵:

      我补充一下,刚才谈到的,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作为一个律师来看待这个问题,掌媒应该在新媒体运营过程中注意的,第一个是我们作为这种新的媒体形式,进行宣传的时候,可能第一存在着自身资格的合法性,是不是经得起推敲,据我所知,国家在这方面有相关的规定。我也注意看到了掌媒网上的一些信息,起码我们能够看到根据新闻出版署的互联网出版的规定,互联网的文化管理的规定,文化管理是文化部的,还有互联网结构视频管理的,是广电部,这些规定作为掌媒这边它是文化产品的单位,文化产品的单位,按照出版署的规定,他首先要取得文化产品的许可资格,而且这个资格的许可要在他的网站显著位置上要标注的,直说我没有看到几个类似的东西。

      杂志也好,转载人家的作品也好,或者将来今后自办的节目,原创的作品,如果作为出版就涉及到了互联网出版的许可问题,很显然我们自己本身这方面至少目前在网上的相关网页上是没有看到的,这个是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特别要求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可能产生版权纠纷,最容易发作或者比较多的,就是你没有自己的原创作品,使用的是各类杂志书刊的版权内容,你在转载的过程中势必涉及到原著作权人使用许可的问题,即使人家给的杂志,你跟人家签了协议,但是原著作人许可不许可你,应该说这样有可能会造成他的损失,人家会向你提要求。

      管 黛:

      我补充两句,其实之前也和移动做过阅读的朋友交流过,我同意吕总的观点,这个市场是刚刚兴起,需要各个环节一起来做这个事情,中国有将近6亿手机用户,手机上网用户有1亿多,他们大多数有下载娱乐内容的习惯,去阅读,做一些获得信息,其他这些事情,这个市场不会是一个企业来做的,肯定是要有可能合作伙伴一起来做,如果像掌媒做这个事情,有一些其他的从业者一起来做说明是一个好事情。对于供应商来说,一个是版权的问题,据我了解他们也跟原作者签订了代理协议。还有他们可能会担心比如说作为移动阅读,或者说手机媒体,怎么来了解你的发行量,涉及到收入分成的多少,他们也有一些担心。

      还有像消费者这块,我觉得前期开始产业的合作,大家意识到这个方向,一起来培育这个市场。

      彭雪飞:

      对传统媒体来说,用手机来看这些杂志,或者是看那些出版物,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很好补充,像吕总这么做是一个很好的途径,这个利益是可以的,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直接竞争的关系,手机毕竟太小了,读完整本杂志很累,如果他们通过手机了解了这个杂志,很可能会去买它,对传统的媒体是很好补充。

      主持人:

      根据以往在手机业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我们能不能对手机杂志阅读这个行业即将发生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呢?我们再来讨论一下。

      管 黛:

      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我感觉就是这样,最近是SP的低谷时期,监管更严格和规范了,应该说这是正确的事情,这个市场刚开始可能会是百花齐放,市场表面会有一些混乱现象,政府要规范这个现象,从消费者利益出发。还存在一个问题因为是没有自己的内容,有的是品牌,影响力营销的渠道,所以很多在进行转型,有些是向后整合,以前是做SP,现在也纳入其他资源。还有像腾讯有很好的用户资源和品牌影响力,很有可能和其他厂商有合作关系。正在转型的阶段,作为手机媒体这一块,主要的运行模式现在是让用户来缴费,我觉得刚才谈到好处一个是花很少钱享受更多的内容,在传统的媒体上。运营之一是靠广告,据我了解去年手机广告整体收入非常少,一个是以中国短信方式实现的,和移动互联网上内容不够丰富和消费者都有关系,这是一个比较艰难的时期,对于移动运营商来说,一定要坚持下去,广告主现在可能还是一个观望态度,把预算都投到手机上去,这个时间还有一段距离,更多把手机宣传作为他们的一个补充,所以还是整个产业的一个认识问题。

      庄舰兵:

      我再简单补充一下。掌媒这种新的媒体方式,确实是个好的传播方式,但是法律,特别是行政法规对他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首先是对资质的要求是其一,第二对他自己重视版权和处理版权方面,互联网部门应该实行版权制度,保障互联网版权的合法性,应该取得资格。这个很难,但是法律出了事,人家这块有要求,有的时候就说不出去。

      其二对待法律责任的认定还有另外一条,就是你上面传播内容的合法性,这个其实很宽泛,说了你也很难做到,你从人家杂志那边转载的也好,发行的也好,他那边如果有权利上的瑕疵,你只要给人家造成损害了,法律规定比较严。对于我们的责任加大了,特别是初期的发展会有一定的滞后作用,怎么样把版权关系处理好,做大做强,这是一个必须考虑的。

      吕利勇:

      像媒体业内对这些问题也都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实际上在掌媒跟媒体签署的协议中,版权问题主要是由合作媒体来承担,这是有非常明确的条款。对一些比较先进的媒体,他们的媒体关注力度会比较大,有关的版权,他们会和相应的版权人签署版权协议,还有业内一些通行的做法。刚才谈到SP这块领域的问题,我想实际上像手机音乐领域有很多大型公司做得也不错,就是一个很好的产业链合作,跟正版的,全球知名的音乐内容提供商合作,运营商有一个很好的环境和平台,在下面的这些SP本身更多是怎么样提高自己在用户中的影响力和提高自己的服务。的确也有很多是在品牌、内容,功能上缺乏门槛,缺乏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一些相关不太规范的行为。掌媒看到了只有提供有价值有品位的内容才能让用户和广告商觉得有价值,这也是掌媒存在的基础。

      主持人:

      手机杂志厂商在内容合作,运营商沟通,市场推广等方面该怎样规划?我想听听专家有什么建议,给支一些招。

      管 黛:

      互联网上的盗版内容太多了,手机上会通过技术加以规范已经不是什么问题,我下载下来不允许你通过任何方式,比如说蓝牙方式传输,基本上也是能够实现,应该会比互联网好很多,只要服务提供商重视这个问题,提供有保障的服务,应该会比互联网好很多。

      吕利勇:

      比如说互联网和几大杂志商,因为它采用的技术一般是第三方的开放式的技术,版权保护比较困难一点,如果完整的技术全部掌握在手机杂志厂商手里,的确是关于版权保护这块风险小得多。

      彭雪飞:

      我觉得对手机杂志厂商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比如说可以更多去拉一些传统媒体作为内容提供商,这个时候如果签下来的内容资源越多,对之后竞争的态势会越好,因为随着3G的到来,使得数据流在手机上传输越高的话,杂志就会更好得到推广,这个时候正是为未来发展打基础的时候,所以说不要在版权上出现这种问题,把后面的好机会耽误了。

      庄舰兵:

      应该说技术本身来讲可能比互联网的传播方式造成的侵权好控制,概率要小。但是这种行为和互联网上有着相似之处的地方,负责传媒方式的公司和负责内容提供的传统杂志之间,做签约的时候,约定出现了纠纷,由杂志和其他的报纸来承担,这种约定如果说法律规定了你应该承担责任,你们就是规避法律的规定,有大量的案子我们已经做了,前一段一个案子里面就是告新浪的那个,“中凯”跟他之间也有约定,就是出了事“中凯”兜着,但是问题就出现在这里,里面有相关的条款还是说法律上有那样的规定,你和“中凯”之间的规定是规避法律了,所以仍然要承担责任,所以那个案子他败诉了。

      同样腾讯的案子,也有类似的规定,和其他的权利提供者也在合同中都有这样的约定,但是这种责任是推托不了的。所以尽管在你这里出现的概率比较小,但是风险仍然存在,作为专业律师我给老板们做一个提醒。

      主持人:

      请教一下吕总,咱们在企业内部有法律方面的建设吗?

      吕利勇:

      掌媒专门聘用了律师,主要是我们牵涉到法律的问题,一个是像庄律师谈到的比较多,我们也很重视,我们企业有专业的法务人士,在深圳和北京都有。我们也知道新事务的产生也会有相关的法律不配套的事情,我们也和产业链相关的环节,包括和一些政府机构,一些协会进行多多沟通,希望能找出好的多赢之路。

      管 黛:

      我从移动广告角度来看,因为从传统广告投放的时候看它的发行量,而把杂志从纸质杂志搬到手机上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广告一个是看中你有多少用户,另外是你是不是了解你的用户,能不能够细分你的用户有什么特征,这是手机广告的优势和特点。在技术平台上我不知道掌媒有没有什么创新和特色?

      吕利勇:

      可以说掌媒的广告系统是最先进的,首先第一个手机本身对人的细分界定大家是清楚的。我们手机客户端本身就具备很强的分析能力,我们的投放本身是基于页面的技术,可以做到两个人下载同一本书,但是我们可以下发完全不同的广告。您谈到还有另外一些问题,比如说第三方的问题,其实我们跟业内领先的手机广告代理公司,像“分众无线”,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他们会提供给用户更专业的广告服务,包括他们提供的数据相对来讲比我们内部的数据更有说服力。

      主持人:

      请教一下彭先生,现在手机杂志阅读厂商他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把创意、创新转化为对用户体验和经济价值?

      彭雪飞:

      因为怎样更好体现经济价值,就是怎样更贴近用户,像刚才说的针对客户本身来定制广告,假如说这个手机杂志厂商他能够对这个客户有更多的了解,有可能给他提供更加符合,量身定制他最喜欢阅读的东西,手机屏幕毕竟太小了,怎么来读,读一本杂志是很累的,是不是举个例子,这个手机杂志厂商他能够知道你的阅读习惯,我给你挑出来,这期杂志这个你最爱读,把这个放在前面让你先看到,比如说像这样来做。

      事实上对客户这种阅读习惯和他本身的偏好做身份的分析是非常精确的。

      管 黛:

      用户这块,因为现在互联网上有一个概念,其实就是利用用户他本身的一些,让他更多参与进来,不断扩充用户的基础。现在WEB2.0的概念,也是用户价值的一个体现。对手机媒体来说不单纯是内容的展示,我相信今后也会融合这样的特性进来,把用户价值体现出来。

      主持人:

      其实现在很多手机SP业务都比较流行,我想请教一下各位,现在无线增值业务市场到底呈哪些特点?

      管 黛:

      我们是把这个业务分为三大类,大概有九个小类,第一是娱乐类,可能包括音乐、手机视频、手机电视、手机游戏,还有信息类,包括刚才他们讨论的导航的应用,还有搜索。还有一类是沟通类,通信,还有短信彩信,还有像电子邮件方式,还有就是那种刚才说的网络三大类。手机广告在中间,因为广告会渗透到各个方面。

      目前最主要的从收入规模来看是娱乐类,因为这个和手机上网的用户群有关,现在从调研结果看,更多的是低端用户,他们没有时间或者没有条件上互联网,手机就成了沟通的渠道,军人、打工者,他们没有机会进入互联网,现在看来是娱乐的规模更大一些。还有真正能满足用户的服务,导航,现在有车的人越来越多,这个功能就很重要,所以这个也是一些热点。还有社交网络,这样的应用也是比较热的。

      彭雪飞:

      比如说现在想韩国运营商他们现在也在注重投资中国手机SP,但是他们主要注重两个方面,一个是关于导航的服务,还有一个是关于手机支付的服务。除了娱乐之外,也跟互联网特别相似,除了提供内容比较广泛的那种服务,他们现在也有提供搜索,但是现在互联网出现了很多在某个范围内进行搜索,在手机上也有这种服务。比如说刚才提到手机广告,这个也是很大的,现在有的手机SP他们做一些比较特定的广告,比如说去商店购物,你会有折扣券,现在也有手机SP,他们专门做这种广告的服务,他们可以和厂商直接去谈,或者是卖场去谈,只做这个折扣券的广告。所以说还是有很多点可以挖出来,但是需要去考虑好整个价值链,这个商业流程怎么做。

      主持人:

      呈现哪些趋势化的东西呢?是以内容,还是技术,还是靠自身的品牌?

      彭雪飞:

      我觉得品牌肯定是要建立的,但是他们怎么使用户生活更方便,是以这个为主打,就是说怎么能够把你以前的那种生活过程,不只商业过程,现在通过手机让手机购物变得更加简单。以前有一个服务大家都很感兴趣,比如说“比价”,比较国美和苏宁的电器价格,现在手机厂商还没有放弃这个想法,在想怎么样用手机来解决,就是为了让人们更方便。

      吕利勇:

      实际上品牌、技术和渠道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从一般意义上讲,我认为很难把这三者割裂开来,像掌媒如果不是内容为王,我们不会跟品牌媒体进行深度合作。我们本身又是作为一个很强的渠道,我们的优势就是在于首创的技术,将这个产业链链接起来,不同的业务在这三方面的侧重程度还是有所区别的,可能也跟不同产业链的公司,在其中的能力也是相关的。

      管 黛:

      因为之前我也是觉得内容为王,一直这么说。最近我感觉不仅是内容,内容的集成,因为内容极大丰富,用户面对这么多内容,他不知道想要什么,他怎么来发现这个东西呢?有一个技术就是把他想要的呈现出来,搜索就是非常典型的,在互联网上帮助用户去搜索他想要的东西,帮助他找到这些内容,内容的集成也是非常有机会的一个市场,或者是一个有利的方面。掌媒做的确实也是这一块,把它集成出来,根据用户的行为分析推荐你喜欢的那种,所以我觉得这块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一种渠道。

      主持人:

      庄律师,您认为关于这个行业国家在电信法律建设方面该有什么举措?

      庄舰兵:

      无论是信产部也好,作为电信互联网这方面的主管部门,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颁布。到目前为止我感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应该说比较健全了。当然新技术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对应的法律法规还在逐步完善和制订。首先互联网上包括我们今天讨论的手机杂志这块的相关的法律就有文化管理、出版管理,今后随着3G技术的发展,会有视频的互动点播,媒体形式发生变化。我们最关注的是新媒体的侵权责任认定,我们在关注这些内容。今天跟大家坐在一起探讨这方面的问题,接下来如果换了另外一种场合了,或许就是另外一种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场面,因为我们太关注这个新媒体形式下所对应的某种侵权方式。3G里面我们也做了很多准备,原来准3G的侵权案件在河南,把影视作品手机格式化放到网上,技术的发展使这种传播在手机上能够实现的话,无论是音乐还是影视传播就涉及到了版权问题。还有彩铃、彩信,那个版出来以后,他就拿去用了,移花接木,很多,这里面涉及版权问题也会很多。

      主持人:

      对于SP厂商在维权方面要做的工作,大家有什么意见?这还是比较热点和有难度的问题。

      管 黛:

      有些事是比较难的,比如说版权这块,如果你使用政权内容,别人盗你的版怎么办,我跟很多朋友交流,他们也觉得非常困难,要通过很多资源和精力来做,从政策上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操作起来有难度。

      庄舰兵:

      有难度,但是我们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我们针对音乐领域做了大量维权的工作。比如说跟影视制作公司他们的权利保护,做维权这块其实是很大的业务内容。

      管 黛:

      版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作曲有版权,乐队、歌词是不是有版权,人唱是不是有版权。在媒体上面著作是不是也有这个版权,出版社是不是也有,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把这些版权签下来以后才不会有问题,但是只签一部分,以后也会出现问题。

      庄舰兵:

      权利给你了,按照你的理解,你在这个平台上使用了,但是你的发展总想利益最大化,就会容易造成侵权了,这种例子很多。

      主持人:

      诺基亚推出“行学一族”,这个是凭借自身的产品技术和品牌优势。现在随着手机增值业务产业链逐渐增大,3G时代到来后手机用户的增长,市场会呈现哪些变化?比如说产业链上的其他商家会不会涉足增值领域?

      彭雪飞:

      我觉得像诺基亚这种属于很强势的品牌,也包括运营商,中国移动或者是中国联通,实际上都已经介入到手机音乐里面来了,对于这些强势的品牌,进一步延伸到做SP或者是CP的内容,这个是一个趋势,尤其是在中国目前移动一家独大的情况下,他的确是可以这样做,而且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对这个加以限制。

      管 黛:

      我觉得应用这一块是基本上这样的,移动运营商提供网络,他觉得自己是一个通道,要去提供业务,把用户整合起来,像诺基亚是提供了设备,提供手机,当然品牌影响力很大了,通过应用把这个和设备结合起来,像苹果也是,它之所以成功,是把服务和设备结合起来,还有GOOGLE是服务的,我们总结了一点是“新三国演义”,有三个巨头他们在提供设备和服务的融合,这样一个趋势,一个是GOOGLE,一个是诺基亚,一个是苹果。

      运营商有这个实力,他想通过应用他的手机的平台,然后去推他的业务,不管推什么业务,可以内置在手机里面,每年有3亿台手机,就可以接触到3亿个用户,它有这样的一个影响力。而且他希望通过整个设备和服务结合起来提高用户的联系度,运营商最大的竞争对手可能就是像诺基亚这样的手机厂商,他有这样的影响力,他也能够直接到达用户。所以将来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可能要在这几个有实力的厂商之间竞争。

      主持人:

      我觉得刚才这番话中涵盖了一个新的点。想问一下吕总,手机杂志软件提供商可以向其他的行业延伸吗?作为手机杂志软件起步,能不能也做其他的业务,或者是向终端方向发展,有没有这样的计划?

      吕利勇:

      掌媒严格来说不能算是一个SP,我们只是在互联网上运营的一家企业,你提到的在产业中占有优势的企业,对这个事情我觉得有一些不同的看法。首先我们讲在一个产业中占有优势的产业到另外一个产业并不一定占优势,积极上讲他对促进另外一个产业链的产生,竞争力的提高。有的厂商有他强大的行销能力,我们也见过一些,比如说在PC上某某厂商他的某个产品也是内置到了,但是他从财力来讲是比较弱。

      掌媒我们的名字叫掌上媒体,我们希望向全世的用户提供掌上媒体世界,我们就不仅仅局限于做杂志这样的范畴。

      彭雪飞:

      随着3G进入大规模部署,其实也预示着运营商定制手机这个时代的到来,现在一小部分手机是运营商定制,随着3G到来这个就是一个大趋势。尤其是移动和联通未来动手机SP的领域影响力更大。

      管 黛:

      我也感觉每个企业有自己的专长,移动很有实力,但是做互联网的业务,如果诺基亚做互联网的应用,在运营经验方面并不是很有优势。还有包括企业内部的机制不像小公司那么灵活,所以吕总说的也很有道理,在某个领域都会有更专业的做服务的公司出来,大公司虽然有品牌和渠道但是不一定很有经验。移动做飞信可能营销做得很好,有实力,有钱,但是不一定获得很多的收入。

      主持人:

      最后,我们一块探讨一下,今年12月1日政府就对短消息服务代码进行统一,这可能给手机增值业务带来一个新的变化,或者说是一些影响。我们来展望一下对未来的SP提出哪些要求,或者是它未来的发展。

      吕利勇:

      首先我认为对SP进行规范,加强监管这是一件好事情,对那些真正创造价值的公司来讲是一个好事情,可以给用户提供更统一的服务。对那些低门槛的,业务雷同的企业来讲,可能是很容易被市场淘汰,必须要求这些SP厂商向纵深发展,也就是说提供更新的功能,更多的创意,更高的技术来满足用户,这是对于产业链来讲最大的利处。在中国真正的增值业务现在才刚起步而已,这是我的观点。

      管 黛:

      在初期发展上,大大小小的SP都有,对监管规范这样的政策,我有实力,包括有品牌影响力,有渠道和核心资源,或者是技术,这是一件好事,这个市场健康发展,对于没有这些资源的小公司,他们可能就要面临转型,面临一个选择了。

      主持人:

      庄律师,您看现在新的挑战又来了,面对这种挑战,为了SP维护他们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市场是否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制度?

      庄舰兵:

      这个还挺难回答,这个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事。我谈一下体会和建议,就是电信、移动这些个网络运营商,他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他的角色实际上也在不断变化,也有交叉,同时也有转化,我们传统意义上原来认为比如说电信和移动就是一个通道的作用,接入的服务。现在随着发展,它已经变成了既是SP又是CP的角色,我们注意到哪一个网站里面,哪怕是专业网站里面,它可能板块都在逐渐增加,有了好多的影视栏目,每一个影视栏目里边可能还有各种通道,有各种板块,角色的变化会产生若干带来的版权方面的问题,类似的我们也做了很多。

      还有就是作为业内企业来讲,原来比如说像掌媒这一块,以这个领域为依托拓展这个平台,3G到来,新技术的发展,可能后面还会有新的业务,就会面临诸多的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说现在有好多,比如说MSN跟其他的公司,或者是企业合作的时候,他外边左边的框里边有很多栏目了,过两天我们会看到一个新的案子,他和人家合作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版权方面的问题,这个是值得关注的。比如说诺基亚也好,比如说他今后内置了你们的软件,实现了的功能。虽然诺基亚本身是一个制造商,但是今后一旦造成了侵权的情况,他作为一个终端一个载体来讲也很难逃干系,因为侵权所带来的利益,是有分成的,所以这个也一定要注意。

      彭雪飞:

      因为这个领域很新,所以我觉得有关的法律和监管,事实上也是一个演进的过程,根据行业的发展也会有变化。但是对这种真正想在这个行业真正做大起来的企业,这种监管是有好处的,实际上他是把杂草弄干净了,对真正有用的植物生长起来。

      主持人:

      最后,请各位对无线增值市场做一些寄语。

      吕利勇:

      希望优秀的SP企业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怎么样满足用户的需求上面,希望中国的SP增值业务有非常好的前景。

      庄舰兵:

      无线增值业务对于丰富人们的生活,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也要在传播过程中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避免无谓的版权纠纷的存在。

      彭雪飞:

      希望这些做跟手机相关业务的企业,遵循这个概念,生活流程再造,不是商业流程再造,能够让人们生活更方便,使得手机真正成为一个人们爱不释手的伴侣,那么这个行业的目的就达到了。

      管 黛:

      明年3G业务会上来,对无线增值业务是一个很好的契机,还是一个起步的阶段,中国还有很大的市场机会,希望无线互联网会发展得更快更好。

      主持人:

      谢谢各位,希望以后有机会大家能再次相聚比特网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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