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离职后,原单位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注销证件,从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务必申请个人延期注销。
注意:在换单位期间,社保不能断,如果请第三方代缴社保,工作居住证也要同步变更到第三方单位去,所以一定要代缴的话,务必找有资质接收工作居住证的第三方。
登录系统网站http://219.232.200.39/uamsso/,选择“口令方式登录”,输入您的用户名、密码,如果账号密码不记得,请咨询原单位。点击登录。
进入页面后,点击【居住证管理系统】
点击【进入系统】
点击【特殊业务】-【个人申请延期注销】
新单位名称务必输入您所签劳动合同的全称(切勿擅自填写简称或空格等,如在收到此邮件之前已经申请延期,请务必在系统再次确认所填新单位的名称,请您提起注意),原因可写“入职新单位”,点击【提交申请】
为确保已经申请成功,请您关闭浏览器,重新登录此系统,如在首页出现如下图所示两行红字【办理单位注销证件,个人申请延期注销证件】,即表示申请成功。
个人申请延期注销后,尽快请新单位接收工作居住证,办理单位变更业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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