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物体:
1.初创建物体,从单视图进行创建,便于处于同一平面,在透视图观看效果。
2.在基本对象处选择“长方体”:左键开始制作,松开左键此时控制的是长方形的高,然后点击左键完成;
注:在max里点击右键一般为取消(/停止/退出编辑模式)
3.创建的起始位置:
4.若想要在一个圆的表面上制作一些其他物体,先建一个圆(自动栅格取消勾选),选择其他物体后勾选自动栅格,然后新建的物体会以之前的圆球为基准
或者第二种方法,选择“物体对象”,在初始位置等处填写,点击“创建”。
5.创建之后,在修改物体参数的面板修改参数;
6.参数调节:直接在参数面板输入数值,enter确定/在空白处点击左键确定
直接点选处点击/拖拽/数值处粘贴赋值值/在数值处摁ctrl+N,会出现计算器计算数值,可进行粘贴
注:一般具有底界面的物体,如长方体,圆锥体,圆柱等创建时初始视图通常选择底截面能看到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