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模型基本概念
定义1.1 用二维数组表示实体集,用关键码表示实体之间联系的数据模型称之为关系模型。
定义1.2 从数学的角度可以一个属性数目相同的元组的集合定义为关系。
在关系模型中,对关系作了下列规范性限制:
1、关系中的每一个属性值都是不可分解的。
2、关系中不允许出现重复元组。
3、由于关系是一个集合,因此不考虑元组的顺序,即没有行序。
4、元组中的属性在理论上也是无序的。
定义1.3 关系模型的三类完整性规则
1、实体完整性规则
这条规则要求关系中元组在组成主键的属性上不能有空值,如果有空值,那么主键就起不了唯一标识元组的作用
2、参照完整性规则
如果属性集K是关系模式R1的主键,同时K也是关系模式R2的外键,那么在R2关系中,K的取值只有两种可能,或为空值,或为R1关系中的某个主键值。
3、用户定义的完整性规则
在建立关系模式时,对属性定义了数据类型,即使这样可能还是满足不了用户需求,这是可以由用户自定义属性范围。
定义1.4 关系模式的三层体系结构
1、关系模式
在关系模型中,记录类型称为关系模式,其由数据定义语言(DDL)定义的,由于不涉及物理存储方面的描述,因此关系模式仅仅是对数据本身的一些特性描述。
2、子模式
3、存储模式
关系代数
关系代数是以关系为运算对象的一组高级运算的合集。由于关系定义为属性个数相同的元组的集合,因此集合代数的操作就可以引入到关系代数中。
关系代数中的操作可以分为两类:
1、传统的集合操作:并、差、交、笛卡尔积、笛卡尔逆运算
2、扩充的关系操作:对关系进行垂直分割)(投影)、水平分割(选择)、关系的结合(连接)、自然连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