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原则:单一职责原则、开放-封闭原则、依赖倒转原则
这里摘录书中的几句话:
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职责相互分离。
如果能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就应该考虑职责分离。
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能被修改。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无论模块是多么“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变化的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改动现有的代码。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 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
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要针对接口编程,不应该针对实现编程。
里氏替换原则: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 把父类都替换成他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