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抽象类就是不能使用new方法进行实例化的类,即没有具体实例对象的类,抽象类有点类似于“模板”的作用,目的是根据其格式来创建和修改新的类,对象不能由抽象类直接创建,只可以通过抽象类派生出新的子类,再由其子类来创建对象,当一个类被声明为抽象类时,要在这个类前面加上修饰符abstract,在抽象类中的成员方法可以包括一般方法和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就是以abstract修饰的方法,这种方法只声明返回的数据类型,方法名称和所需要的参数,没有方法体,也就是说抽象方法只需要声明而不需要事先,当一个方法为抽象方法时,意味着这个方法必须被子类的方法所重写,否则其子类的该方法仍然是abstract的,而这个子类也必须是抽象的,即声明为avstract
两者联系: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要被声明为抽象类,抽象类本身不具备实际的功能,只能用于派生其子类,抽象类中可以包含构造方法,但是构造方法不能被声明为抽象,抽象类不能用final来修饰,即一个类不能既是最终类又是抽象类,abstract不能与private,static,final,native并列修饰同一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