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创建模式
二、继承模式
一、对象创建模式(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创建对象)
①方式一:Object 构造函数模式
第二种方式:
方式三:工厂模式
这种方法的不足就是 对象没有一个具体的类型,如果我们想要又这样具体的类型的话,就要自定义一个类型了
方式四:自定义构造函数模式
这样的话这两个就有了具体的类型了,分别是 人 和 学生
==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行验证
所以在这种方式下,就解决了方法三的弊端,就是没有自己的类型了,这里就很好的解决了
(这种的话,就是方法会在实例对象的上面,下面的方式就是直接吧方法定义在了原型对象里面了)
方式六:构造函数+原型的组合模式
====扩展:工厂函数就是,这个函数有一个return 来返回一个对象的话,那它就是工厂函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