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9年和2×20年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500万元和7500万元,
2×19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20000万股,2×19年3月1日按市价新发行普通股10800万股,12月1日回购普通股48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
2×20年10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2×1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2股,假设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因素。
2×20年利润表中列示的2×19年和2×20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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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0000+10800-4800)×1.2=31200(万股), 2×20年基本每股收益=7500/31200=0.24(元/股);
2×19年基本每股收益=6500/(20000+10800×10/12-4800×1/12)=0.23(元/股),
2×20年重新计算的2×19年基本每股收益=0.23÷1.2=0.19(元/股)。??
2019年不是应该为6500/(20000+10800×10/12-4800×1/12)*1.2=0.19,直接计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