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3年12月1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相关阅读:
    编码和字符集
    【机器学习】模型泛化
    asp.net GridView控件的列属性
    asp.net截取指定长度的字符串内容
    asp.net 对数据库表增加,删除,编辑更新修改
    asp.net 链接数据库ADO.NET
    常用正则表达式 验证电子邮件网址邮政编码等
    ASP.NET获取文件的相关知识
    C#获取picturebox图片路径
    C# dataGridView根据数据调整列宽
  •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RIVERSPIRIT/p/3470271.html
Copyright © 2020-2023  润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