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SS样式:覆盖规则


    规则一:由于继承而发生样式冲突时,最近祖先获胜。

    CSS的继承机制使得元素可以从包含它的祖先元素中继承样式,考虑下面这种情况:

    <html>
    
    <head>
    
    <title>rule 1</title>
    
    <style>
    
    body {color:black;}
    
    p {color:blue;}
    
    </style>
    
    </head>
    
    <body>
    
        <p>welcome to <strong>gaodayue的网络日志</strong></p>
    
    </body>
    
    </html>

     strong分别从body和p中继承了color属性,但是由于p在继承树上离strong更近,因此strong中的文字最终继承p的蓝色。

    规则二:继承的样式和直接指定的样式冲突时,直接指定的样式获胜。

    在上面的例子中,假如还指定了strong元素的样式,如:

    strong {color:red;}

    那么根据规则二,strong中的文字最终显示为红色。

    规则三:直接指定的样式发生冲突时,样式权值高者获胜。

    样式的权值取决于样式的选择器,权值定义如下表:

    css选择器权值
     标签选择器  1
     类选择器  10
     ID选择器  100
     内敛样式  1000
     伪元素(:first-child等)  1
     伪类(:link)  10

    可以看到,内联样式的权值>>ID选择器>>类选择器>>标签选择器,除此以外,后代选择器的权值为每项权值之和,比如”#nav .current a”的权值为100 + 10 + 1 = 111。

    规则四:样式权值相同时,后者获胜。

    <p
    class="byline">Written by <a
    class="email"
    href="mailto:jean@cosmofarmer. com">Jean Graine de Pomme</a></p>
    
    
    .byline a {color:red;}
    
    p .email {color:blue;}

    “.byline a”与”p .email”都直接指定了上面的a元素,且权值都为11,根据规则四,最终显示蓝色。

    规则五:!important的样式属性不被覆盖。

    !important可以看做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打破上述四个规则的”金手指”。如果你一定要采用某个样式属性,而不让它被覆盖的,可以在属性值后加上!important,以规则四的例子为例,”.byline a {color:red !important;}”可以强行使链接显示红色。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控制样式的覆盖,不能滥用!impor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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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Nyan-Workflow-FC/p/10419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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