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来园子了,今天随手发一个工作时写的一点东东,供从事跨地域研发管理的朋友参考。
下面是草拟的“有关XXX产品研发管理约定” 编写本约定的目的是希望提供一个可操作的管理要求:
(1)他是基于日常的基本活动的;
(2)他是对谁应该做什么的一个枚举式的描述;
(3)他是经过一定程度抽象的;
(4)他将在执行过程中以描述的案例方式被解释;
XXX产品研发管理约定 (针对研发主导的大规模软件产品的开发管理约定 )
何谓研发主导: 指: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产品的定义,需求,设计,研发,测试,部署,以及试点省份的推广工作;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产品除维护阶段外,其他阶段团队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本约定的目的:
(1) 符合大多数项目需求的核心版本产品得以按计划实现和发布;
(2) 符合各省项目特殊需求的项目版本产品得以按计划实现和发布;
(3) 产品的使用者-我们的用户,对产品满意,对获取产品的过程满意;
(4) 指导北京研发中心和区域研发团队顺利的开展产品研发工作;
针对XXX产品的研发管理约定:
(1)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XXX产品研发团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 区域研发团队负责按北京研发中心要求配备本省XXX产品开发人员;
(3) 在项目初验之前,区域XXX产品开发人员归属北京研发中心统一管理;
(4)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XXX产品规范的制定及需求调研工作;
(5)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组织各省项目需求的调研工作,各省需安排项目经理协助;
(6) 区域XXX产品开发人员负责本省项目需求的细化工作;
(7)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需求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8)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需求转化为软件需求后,任务的分解及分派工作;
(9)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XXX产品核心版本的开发工作;
(10) 北京研发中心可调配区域XXX开发人员到北京从事核心版本产品开发工作;
(11) 区域XXX产品开发人员的工作由北京研发中心安排,若本省有其他工作安排,不得与之冲突;
(12) 区域XXX产品开发人员所开发的项目版本产品需按配置管理要求及时提交研发中心配置库;
(13)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项目版本产品同核心版本产品的功能融合工作;
(14) 北京研发中心需保证核心版本产品在架构、接口和功能上的向下兼容性;
(15) 北京研发中心负责试点省份项目的产品使用推广工作,并形成指导书,以备后用;
上述15条基础约定的详细阐述:
在执行过程中将不断的丰富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