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设计模式
1.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继承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适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封装,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将设计原则提升为设计经验
- 设计习语(Design Idioms)——描述与特定编程语言相关的底层模式,技巧,习惯用法。
- 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s)——主要描述的是“类与相互通信的对象之间的组织关系,包括它们的角色、职责、协作方式等方面。
- 架构模式(Architectural Patterns)——描述系统中与基本结构组织关系密切的高层模式,包括子系统划分,职责,以及如何组织它们之间关系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