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开发中,我们有时会定义了一个父类,这个父类只有对方法的描述,但却没有在父类中写出对方法的实现,这种被定义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那么理所当然,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就称为抽象类。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
例如我写一个父类Person:
1 abstract class Person{ 2 public abstract void study(); 3 public void eat(){ 4 System.out.println("吃的技能"); 5 } 6 }
可以看出,这个Person类被abstract修饰符修饰,而且抽象方法study()中并没有方法的实现,其中{}可以省略。现在,Person类就是一个标准的抽象类。
其中,抽象类具有具有以下的语法规则需要遵循:
1、一个类中如果有抽象方法,则这个类必须是抽象类。
2、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3、抽象类是不能存在实例对象的,换句话说就是抽象类就是为了被继承而存在的。
4、一个子类如果继承了抽象类,必须实现抽象类中定义的所有抽象方法。
5、抽象类可以继承抽象类,可以不重写父类的方法。
接下来,写两个继承Person类的子类:
1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2 public void study(){ 3 System.out.println("Student的学习内容"); 4 } 5 } 6 7 class Worker extends Person{ 8 public void study(){ 9 System.out.println("Worker的学习内容"); 10 } 11 }
可以看出,两个子类都分别实现了抽象方法study(),不实现就会报错。
如果抽象类只有仅仅上面的好处,那感觉和普通的类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了,我们完全可以定义两个普通的类Student和Worker,给它们分别实现study()方法,那么抽象类的意义何在呢?
其实,在调用的时候,我们这么进行调用:
1 Person p = new Worker(); 2 Person s = new Student();
调用的时候采用父类的类型指向子类的实例的语法,这种语法就叫做多态。其好处是一旦需求有改动的时候,修改起来灵活,变化起来容易,不用修改过多的代码。
最后,在平时写代码时要注意,abstract不能与下面修饰符一起用:
1、finaly
2、private
3、sta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