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简述下列术语:数据、数据元素、数据对象、数据结构、存储结构、数据类型和抽象数据类型。
数据(data)是对客观事物的符号表示。在计算机科学中是指所有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并被计算机程序处理的符号的总称。
数据元素(data element) 是数据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程序中通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
数据对象(data object)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一个子集。
数据结构(data struction) 是相互之间存在的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存储结构(又称数据的物理结构)是数据结构在计算机中的表示(又称映像)
数据类型(data type)是一个值的集合和定义在这个值集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
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是指一个数字模型以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
1.2 数据结构和抽象数据类型的概念与程序设计语言中数据类型概念的区别。
简单地说,数据结构定义了一组按某种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数组元素。
数据类型不仅定义了一组带结构的数据元素,而且还在其上定义了一组操纵。
1.3 设有数据结构(D,R),其中
D={d1,d2,d3,d4},R={r},r={(d1,d2),(d2,d3)(d3,d4)}.
试按图论中图的画法惯例画出其逻辑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