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大特性:
封装:就是把客观事物封装成抽象的类,并且类可以把自己的数据和方法只让可信的类或者对象操作,对不可信的进行信息隐藏。一个类就是一个封装了数据以及操作这些数据的代码的逻辑实体。在一个对象内部,某些代码或某些数据可以是私有的,不能被外界访问。通过这种方式,对象对内部数据提供了不同级别的保护,以防止程序中无关的部分意外的改变或错误的使用了对象的私有部分。
继承:指可以让某个类型的对象获得另一个类型的对象的属性的方法。它支持按级分类的概念。继承是指这样一种能力:它可以使用现有类的所有功能,并在无需重新编写原来的类的情况下对这些功能进行扩展。 通过继承创建的新类称为“子类”或“派生类”,被继承的类称为“基类”、“父类”或“超类”。继承的过程,就是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要实现继承,可以通过 “继承”(Inheritance)和“组合”(Composition)来实现。继承概念的实现方式有二类:实现继承与接口继承。
实现继承:是指直接使用基类的属性和方法而无需额外编码的能力;
接口继承:是指仅使用属性和方法的名称、但是子类必须提供实现的能力。
多态:是指一个类实例的相同方法在不同情形有不同表现形式。多态机制使具有不同内部结构的对象可以共享相同的外部接口。这意味着,虽然针对不同对象的具体操作不同,但通过一个公共的类,它们(那些操作)可以通过相同的方式予以调用。
C++多态基于虚函数和虚继承实现。总之,C++多态的核心,就是用一个更通用的基类指针指向不同的子类实例,为了能调用正确的方法,我们需要用到虚函数和虚继承。在内存中,通过虚函数表来实现子类方法的正确调用;通过虚基类指针,仅保留一份基类的内存结构,避免冲突。
所谓虚,就是把“直接”的东西变“间接”。成员函数原先是由静态的成员函数指针来定义的,而虚函数则是由一个虚函数表来指向真正的函数指针,从而达到在运行时,间接地确定想要的函数实现。继承原先是直接将基类的内存空间拷贝一份来实现的,而虚继承则用一个虚基类指针来指向虚基类,避免基类的重复。
2、五大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是指一个类的功能要单一,不能包罗万象。如同一个人一样,分配的工作不能太多,否则一天到晚虽然忙忙碌碌的,但效率却高不起来。
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Close Principle):一个模块在扩展性方面应该是开放的而在更改性方面应该是封闭的。比如:一个网络模块,原来只服务端功能,而现在要加入客户端功能,那么应当在不用修改服务端功能代码的前提下,就能够增加客户端功能的实现代码,这要求在设计之初,就应当将服务端和客户端分开,公共部分抽象出来。
里式替换原则LSP(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子类应当可以替换父类并出现在父类能够出现的任何地方。比如:公司搞年度晚会,所有员工可以参加抽奖,那么不管是老员工还是新员工,也不管是总部员工还是外派员工,都应当可以参加抽奖,否则这公司就不和谐了。
依赖倒置原则DIP(the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具体依赖抽象,上层依赖下层。假设B是较A低的模块,但B需要使用到A的功能,这个时候,B不应当直接使用A中的具体类: 而应当由B定义一抽象接口,并由A来实现这个抽象接口,B只使用这个抽象接口:这样就达到了依赖倒置的目的,B也解除了对A的依赖,反过来是A依赖于B定义的抽象接口。通过上层模块难以避免依赖下层模块,假如B也直接依赖A的实现,那么就可能 造成循环依赖。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编译A模块时需要直接包含到B模块的cpp文件,而编译B时同样要直接包含到A的cpp文件。
接口分离原则ISP(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模块间要通过抽象接口隔离开,而不是通过具体的类强耦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