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了一篇介绍VIM的文章,甚是心动,其实在此之前也对VIM有所耳闻,当然,对于我来说,它一直是一种传说中的“神”的编辑器。
学习VIM,好像真的是要学习的,它给人的初步印象太简陋了,而且不如WORD,VS那样容易上手,但这也恰恰是它的强大之处,它的功能都没有在界面上显示出来,而是需要通过键盘命令来操作的。由于我的是WINDOWS系统,所以软件环境就使用GVIM了,VIM的Windows版本,相信应该区别不大。
Copy其他教程的事情我就不做了,只谈自己的理解吧,VIM的三个模式,Normal mode (命令模式)、Insert Mode(插入模式)、Visual mode(显示模式),好像常用的也就命令和插入模式两个,插入模式就像最简单的记事本,用来输入文本的,而命令模式大部分是用来代替鼠标操作的时候使用(这个时候,忘记鼠标好像是个不错的选择),在命令模式下按I进入插入模式,在插入模式下按ESC回到命令模式。
然后就是光标的移动,在没有鼠标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也就是用上下左右这四个方向键去搞吧。NO NO,在VIM里不是这样的,因为如果用鼠标,右手要离开键盘,这需要时间,如果用方向键,右手同样也需要离开键盘(至少要暂时离开),离开键盘就涉及到移动再定位的问题,这样就没效率啦。 所以,VIM里第一个让我很佩服的设计就在这里了,在命令模式下,用HJKL四个键能够实现光标的左下上右的移动(呃,尽管我现在也不是很习惯这样做),我相信如果熟练了之后,这绝对会大大的提高光标的移动效率的。
当用HJKL移动光标的时候有一个特殊情况,“在你编辑你的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有段落的文本时,你可能会发现使用方向键和你预期的效果不一样,有时候可能会一次跳过了很多行。这是因为你的段落在 VIM 看来是一个大的长长的行。这时你可以在按 h、j、k 或者 l 之前键入一个 g,这样 VIM 就会按屏幕上面的行如你所愿的移动了。” 这个情况我还没有具体的试验,所以直接COPY了过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