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数据表
CREATE TABLE <表名> ([表定义选项])[表选项][分区选项];
[表定义选项]
的格式为:
<列名1> <类型1> [,…] <列名n> <类型n>
CREATE TABLE 语句的主要语法及使用说明如下:
- CREATE TABLE:用于创建给定名称的表,必须拥有表CREATE的权限。
- <表名>:指定要创建表的名称,在 CREATE TABLE 之后给出,必须符合标识符命名规则。表名称被指定为 db_name.tbl_name,以便在特定的数据库中创建表。无论是否有当前数据库,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创建。在当前数据库中创建表时,可以省略 db-name。如果使用加引号的识别名,则应对数据库和表名称分别加引号。例如,'mydb'.'mytbl' 是合法的,但 'mydb.mytbl' 不合法。
- <表定义选项>:表创建定义,由列名(col_name)、列的定义(column_definition)以及可能的空值说明、完整性约束或表索引组成。
- 默认的情况是,表被创建到当前的数据库中。若表已存在、没有当前数据库或者数据库不存在,则会出现错误。
提示:使用 CREATE TABLE 创建表时,必须指定以下信息:
- 要创建的表的名称不区分大小写,不能使用SQL语言中的关键字,如DROP、ALTER、INSERT等。
- 数据表中每个列(字段)的名称和数据类型,如果创建多个列,要用逗号隔开。
2、查看数据表
show create table [表名] G;